浙江理工大学关于2013年选派中青年学术骨干出国研修项目申请须知
各位老师:
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2013年继续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1:1配套资助项目,计划组织选拔10-15名中青年学术骨干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期限
访问学者:6个月、12个月。
二、资助方式
出国研修经费由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1:1配套资助,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资助标准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派要求
已参加2013年上半年教育厅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面上项目未录取的教师,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须持有外方正式邀请信(非正式签署信函或电子邮件无效,没有明确留学时间和研修方向无效);
3、须持有外语合格证明(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或教育部WSK考试合格证书,或者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附件3)。
其他基本条件参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4)
四、申请办法
(一)个人申报。申报教师于9月20日前到留基委网站(网络申报地址http://apply.csc.edu.cn)注册账号,提前完成表格信息填写和证明材料的上传。为了提高选派针对性,选派实行重点依托教学、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选派的办法,选派人员应主持在研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或参加在研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出国研究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拟报人员须填写《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提交学院。
(二)正式网络报名。
符合选派条件的推荐人选于9月20日-25日正式进行网络申报,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具体申报方式详见《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并按照留学基金委的要求整理申报材料提交学院审核。
五、派出和管理
1、留学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在外留学期间必须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2、出国研修渠道由申报人自行联系,接受单位须是国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导师须为拟进修学科的著名教授。
3、拟派出人员派出前须分别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事宜,明确责任和义务。回国后必须提交书面总结,并向所在学院或学科做出国研修报告,学院专家组对其进行评估。
4、拟派出人员派出前按协议规定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交存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拟派出人员如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偿还全部出国进修费用外还要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6、从2012年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再受理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和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
7、拟派出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派出,则取消其外派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由学校组织选拔的公派出国名额。
附件:
1 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
2 关于做好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事宜
3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4 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