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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

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4-04-03  浏览人数:

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9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2014年全省拟选派160人(1917人·月)出国留学,其中理工农医类85人(1020人·月)、人文社科类75人(897人·月)。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三、选派学科专业

理工类优先考虑涉海类学科专业(包括海洋工程、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船舶制造等)、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林业、高端装备制造、环境科学、医药卫生、计算机科学等专业。人文社科类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包括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等)、文化创意产业、外语类、教育类等专业。

四、重点选派范围

1、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与管理任务的教师、管理人员。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1,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另请申请人注意以下事项:

1、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见附件2),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2、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如无正式邀请函不得申报该项目;

3、本项目申报人员原则上应为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已明确淘汰的人员,如有特殊原因请另附说明。

六、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由国家和省财政全额承担。

七、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选派采取个人网上申报、学院推荐(须排序)、学校审核,学校评审专家组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教育厅。

1468日: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见附件3);

2、请各学院(部)按要求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对于目前在其他部门工作,但从事学科主体属于本学院(部)的教师也一并考虑),按“理工农医类”、“人文社科类”分别进行排序,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超过500字,签字盖章),并于414前将审核无误的申报材料一式4套和排序后的汇总表(见附件4)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推荐意见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发至邮箱wfl@zstu.edu.cn

3421前:学校审核、评审并报送教育厅。

4、注意事项:有关选派要求、注意事项,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www.csc.edu.cn/),省教育厅已结合往年申报、录取情况,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www.zjedu.gov.cn),进行有关申报指导。联系人:吴方丽;联系电话:86843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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