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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导师制

有关生科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表于:2013-11-25  浏览人数:

为更好地发挥导师在本科生培养中的作用,科学客观地评价导师工作,调动导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准研究生培养制导师考核办法》的规定,开展2013年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工作具体如下:

一、导师的工作考核纳入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考核时间:11月25日至12月25日

二、考核方式:由导师填写《本科生导师制指导计划表》、本科生导师制小结表》。计划表和小结表针对学生个体,即:每学生一份计划表、一份小结表。学院本科教学委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

三、考核材料上交方式:12月5日前,导师将计划表与小结表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陆秋萍主任处。逾期不交的,年度考核不予合格。

四、工作量计算:按6个标准学时/生·学期的标准为考核合格的导师计算教学工作量。

、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专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挂钩。

附录:

1、本科生导师制指导计划表

2、《本科生导师制小结表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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