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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征集2014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表于:2014-03-27  浏览人数:

各有关学院:

2014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项目须由杭州市企/事业单位牵头申报。请组织有意向老师联合杭州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鼓励与杭州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已有合作基础的老师积极申报。

请生科院、理学院、信息学院、建工学院、校医院等部门重点关注。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仔细阅读通知文件并尽早联系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校内联系人:宋文冲电话: 86843696

关于征集2014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杭科计〔201434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经发局及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集中科技优势资源,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4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批征集范围为农业科研攻关专项(含种子种苗)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专项社会发展科研攻关专项医疗卫生及重点专科专病科研专项。

二、支持对象

杭州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企、事业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进行申报。鼓励专利创造、转化、产业化及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共同申报。本批征集项目的支持重点和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本批项目征集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承诺书(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和各专项计划所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经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经发局和市各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立项后合同中各项指标按照申报材料自动生成。

3、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4、同一申请单位的类同项目,本年度只能选择1个专项申报,否则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已获市财政经费资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及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者,不能申报(项目组人员最多只能参与两项在研市级科技项目)。对已承担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本次评审和立项的参考依据。

四、初审和推荐要求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经发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特色和工作重点,根据各个专项的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申报项目递交后,不再返还重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经发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制作本地区、部门申报项目清单,并做好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五、受理截止日期

1农业科研攻关专项(含种子种苗)各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4428;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经发局,市各有关部门项目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14516

2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专项、社会发展科研攻关专项各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455;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经发局,市各有关部门项目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14523

3医疗卫生及重点专科专病科研专项各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4516;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经发局,市各有关部门项目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14530

根据市阳光办要求,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地区(部门)将不予受理。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1、申报项目清单报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66号窗口(解放东路118号)

联系人:沈吉英、楼菁华、程容

联系电话:87008555

2、申报项目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联系人:沈吉英、吴国仓

联系电话:8702545287061059

市科委监察室电话:87911139

3、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701527987061235

附件:2014年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支持重点 和申报材料要求201403270857510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