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科党〔2017〕10 号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扎实开展,现将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完成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及专题研讨
1. 学习传达《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号)精神。党支部建设是学校党建工作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其中教师党支部建设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意见》为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提供了明确遵循。《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围绕加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要求,从组织领导、教育培养、发展党员、党员管理、作用发挥和条件保障等六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各党支部要及时传达学习这两个文件精神,确保覆盖到每一位党员。要及时引导广大师生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的文件精神上来,切实把学院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建设抓实抓好。各党支部要结合《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要求开展学习研讨。
2.学习传达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浙组〔2017〕20号)。根据省委组织部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支部党日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要把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文件精神特别是“十个有”的具体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师生党员。各党支部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师生需求,结合文件精神和学校《2017年下半年度党员固定活动日指导书》要求,充实完善每月活动主题,制定具体计划。学院党委将加强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督促检查,把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要注重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党支部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创造出来的特色做法、成功经验。
3.学习传达《关于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
4.学习传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教育铁军——何杏仁同志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葛菲同志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5.学习传达《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浙江理工大学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6.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围绕建校“120周年”校庆、弘扬师德师风、提升校风学风,发挥党员作用,推进学校建设开展学习研讨。
二、认真做好基层党建的有关工作。
1.开展2017年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各党支部的星级评定工作由学院党委组织实施,实施办法将参照2013年做法(组织〔2013〕4号,文件见附件)。该项工作完成情况要列入今年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及基层党建督查重要内容。
2.开展“双百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通知,开展“双百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即在全省高校中精心培育100例党建特色品牌(项目),做强100个党建示范群。党建特色品牌(项目)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富有影响力;党建示范群以一个或数个院系(部门)为平台,体现党建强、发展强、示范性强、可学可看可借鉴的要求。每个项目要求各党支部限报1个。
3.进一步抓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各党支部在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任务。重点加大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通过领导结对联系、优化培养考察方式等,吸引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努力完成发展高知群体党员等结构性倾斜计划。请各教工党支部确定党员领导联系结对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上报学院党委。各学生党支部做好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和新生党员档案核查等工作,务必对每名新生党员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包括递交入党申请是否年满十八岁、预备期是否满一年,身份证和出生年月是否一致等内容,不能只看组织关系介绍信而不审具体的党员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组织讲好专题党课
各党支部要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合理安排。中层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各党支部要及时报送中层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情况,全体党员的学习研讨交流情况。同时,为保证学习教育质量,各党支部要填写好支部学习记录本,全体党员记好学习笔记本,以备上级检查抽查。
四、报送材料要求
1.10月10日16:00前,《党支部星级申报表》和《“双百示范”工程申报表》报送学院党委。
2. 10月16日12:00前,各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交学院党委审核并存档。
3.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结对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和各党支部讲党课统计表请于10月16日12:00前报学院党委。
材料报送邮箱:563256598@qq.com;
联系人:陈加伟 联系电话:86843304。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

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