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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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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6-2018年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8-05-08  浏览人数:

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6-2018年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的通知》(浙教工办[2018]1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的选树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选树时间和范围

   1、选树时间:2016年9月-2018年9月

   2、选树范围: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选树名额

  “三育人”先进集体1个,“三育人”先进个人4人。

   三、选树条件

   1、“三育人”先进集体

   选树期间在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方面成效明显。教职工高质量履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优先考虑校2016或2017年度校综合考核先进或优秀单位。选树年度内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2、“三育人”先进个人

  (1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3成绩突出。学生满意率达到80%以上。

  (4)优先考虑2016或2017年度校先进工作者或“三育人”先进个人。

   四、选树程序

   1、推荐。由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各单位可推荐先进个人1名,先进集体自行申报,并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附件推荐表格(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校工会(后勤大楼211室)。

   2、审定。学校统一组织审定推选。

   3、公示。对推荐名单公示7天。

   4、填表上报。公示结束后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要求表格上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占云 ,电话:86843113,邮箱:xgh@zstu.edu.cn

   附件:

   1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简要事迹)

   2、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简要事迹)。  

校工会

                                  2018-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