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6-2018年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的通知》(浙教工办[2018]1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的选树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选树时间和范围
1、选树时间:2016年9月-2018年9月
2、选树范围: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选树名额
“三育人”先进集体1个,“三育人”先进个人4人。
三、选树条件
1、“三育人”先进集体
选树期间在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方面成效明显。教职工高质量履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优先考虑校2016或2017年度校综合考核先进或优秀单位。选树年度内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2、“三育人”先进个人
(1)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3)成绩突出。学生满意率达到80%以上。
(4)优先考虑2016或2017年度校先进工作者或“三育人”先进个人。
四、选树程序
1、推荐。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各单位可推荐先进个人1名,先进集体自行申报,并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附件推荐表格(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校工会(后勤大楼211室)。
2、审定。学校统一组织审定推选。
3、公示。对推荐名单公示7天。
4、填表上报。公示结束后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要求表格上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占云 ,电话:86843113,邮箱:xgh@zstu.edu.cn
附件:
1、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简要事迹)。
2、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简要事迹)。
校工会
2018-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