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浙理工委办〔2017〕9号),结合上级要求,学院各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重点地开展自查自纠,并请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报送本季度《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正风肃纪工作季报表》(见附件)。
上述表格不再要求报送纸质稿,直接以电子形式发送至邮箱:h2202711@163.com,联系人胡蔚,联系电话:86843303。
附件1:《生命科学与医院学院正风肃纪工作季报表》
附件2:主要检查内容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党委、纪委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