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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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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编报我校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及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表于:2019-09-12  浏览人数:

学院各部门、各位老师:

     转发外事处《关于编报我校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及经费预算的通知》,请于2020年有出国计划的各位老师务必关注,及时申报,相关材料于9月24日前上报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cissyzstu@yeah.net

     学院联系人:黄梦倩;学院联系电话:86843303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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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和和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国际化办学的实际情况,现组织全校编报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及经费预算。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所有2020年拟在各学院(部)、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等经费(含师资进修、培训经费)、科研项目经费(含横向)、学科建设经费、专业建设经费等中列支相关因公出国(境)费用的,且在2020年12月20日前办理完报销手续的因公出国(境)团组。

二、编报要求

   1、拟使用教学行政经费的行政性因公出国(境)计划,请部门(学院)填写汇总表1(附件1)。

   2、拟使用各类科研经费等的学术性因公出国(境)计划,请以学院(部)为单位按照团组填写汇总表2(附件2)。1人成团;团组成员为多人的(含跨学院、部门),须在团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填报出国(境)计划与经费预算。学生使用教师科研项目等经费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等活动的计划也包含在内。

三、截止时间:2019年9月27日

四、特别说明

   1、请各学院(部)、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仅接受以学院(部)、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为单位提交的2种汇总表的电子稿及纸质稿(须盖公章),恕不接受个人递交的材料。

   2、本次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和经费预算的编报,并不代表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一定会批准。所有2020年计划因公出国(境)的团组须经校内审批,并经浙江省财政厅批准出国(境)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及浙江省外办、浙江省港澳办、浙江省台办批准因公出国(境)任务后方可执行。

   3、本次因公出国(境)计划与预算编报结束后,学校原则上不再组织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补报及预算追加的申请工作。2020年获批的科研项目等上级经费中若当年有出国(境)任务安排的,学校届时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外办的有关规定处理。

   4、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外办等上级有关部门有新的规定,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

   1、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郭舒(电话:86843109,办公室:1-233,邮箱:foreign6@zstu.edu.cn)

   2、计  财  处:祖忆青(电话:86843159,办公室:1-115,邮箱: 295639584@qq.com)。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计划财务处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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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汇总表2.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