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导师: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浙理工研〔201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级研究生招生助研经费缴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需缴纳的导师范围
本年度招收学术型硕士生(定向、委培除外)的导师(含兼职)。
博士生导师可根据自身实际,决定是否缴纳助研经费至学校帐户;不缴至学校帐户的,由博士生导师自行发放博士生助研津贴。
二、缴纳流程
1.研究生部根据2013年度导师招生情况下发《2013级研究生招生助研经费缴纳通知单》;
2.研究生导师在11月20日前填写校内转账单(应注明“某某导师招生助研经费”),并同相关科研经费本、通知单一并交至学院(2011年后立项项目可不用交经费本);兼职导师可直接转账至学校帐户。
3.学院汇总填写《2013年研究生助研经费缴纳汇总表》,在11月30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至计划财务处;
4.计划财务处审核相关材料,进行校内经费转账处理并反馈结果。
三、缴纳帐户和金额标准
硕士生导师缴纳帐户代码:14090012030202。
博士生导师缴纳帐户代码:14090012030201。
兼职导师可直接转账至学校帐户,帐户名称:浙江理工大学;帐号:1202026209014400967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高新支行。
转账时请务必注明“某某导师招生助研经费”。
缴纳的金额标准见下表:
培养层次 | 资助类别 | 全部资助金额 |
硕士 | Ⅰ类 | 3600元/1.5年·人 |
Ⅱ类 | 1800元/1.5年·人 |
Ⅲ类 | 900元/1.5年·人 |
Ⅳ类 | 0元/1.5年·人 |
博士 | 理工类 | 33600元/3.5年·人 |
其中:
Ⅰ类所在学科为: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流体机械及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应用化学;
Ⅱ类所在学科为:生物学、生态学、应用经济学、数学、化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心理学、企业管理;
Ⅲ类所在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艺术学理论;
Ⅳ类所在学科为:设计学、美术学。
四、可用于支出的经费范围
根据学校有关财政制度,可用于缴纳助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为: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各类人才专项经费、预研基金等经费中的人工费,新引进的导师也可使用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或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等经费中的人工费。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詹珺雁,联系方式:86843083
研究生部联系人:吕谷来,联系方式:8684307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