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请申报的老师3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交院办,联系人:刘立丽,电话:86843556.
特别提醒:高校教师资格是申报教师系列职称的必备条件,请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老师及时申报。
学院办公室
n2013年3月5日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条件继续执行浙理工人〔2006〕7号文件,若省教育厅2013年上半年有新的文件和要求出台,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故现在教师岗位(含专职辅导员),并仍将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特殊情况除外),须及时申请认定,以免在学校下一轮岗位聘用等工作中受影响。从2013年1月1日起,新进校的专任教师,须进校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需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根据授课课程在3月15日前到课程所属学院(部)报名,并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学院(部)汇总后报人事处。
请各学院(部)根据浙理工人〔2006〕7号文件要求和“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组建好学科专业评议组,按期对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联系人:王琼 电话:86843045 E-mail:wangq@zstu.edu.cn
附:
1.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浙江理工大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3.浙江理工大学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名册(汇总)
点击浏览该文件
4.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5.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6.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7.浙理工人〔2006〕7号文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
8.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人事处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