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第十批省派科技特派员任期将于3月底结束,根据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工作安排,现将做好第十一批省派科技特派员选派和第十、十一批省派科技特派员轮换交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一批省派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浙委办〔2005〕25号)和省科技厅、省农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浙科发农〔2007〕252号)精神,各省级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与原派驻乡镇的结对关系基本不作变动,人员可以一年一轮,鼓励支持连选连派,入驻时间和交接时间为轮换年的3月底。
二、优惠政策的落实
根据《关于配置新派科技特派员生活用品的通知》(浙科发农〔2005〕116号)要求,新派科技特派员的生活用品由学校统一配置,标准为每人300-500元。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继续给予第十一批省科技特派员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的资金补助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金按每人每年5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险和2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险标准办理)。学校按照外派锻炼人员有关规定兑现校内待遇。
三、相关工作安排
1、我校第十一批省派科技特派员派往的乡镇为:武义县坦洪乡、景宁县毛垟乡、景宁县大均乡、泰顺县东溪乡、泰顺县垟溪乡。
2、请各学院于3月20日前将应聘(推荐)人员报人事处406室。
3、对于不再继续选派的原第十批科技特派员由相关学院负责做好工作安排。
联系人: 田岗 86843047
邮 箱:tiangang@zstu.edu.cn
附件: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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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人事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3月18日下班前将材料交院办,联系人:杨琪,电子版发至yangqi@zstu.edu.cn.
学院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