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要求请有意申报的老师3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院办,联系人:杨琪,电话:86843556,推荐表电子版发至yangqi@zstu.edu.cn。
学院办公室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3]1号)精神,现就做好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各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
2013年度全省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省里将对其中80名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每人资助3万元。教育厅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8名。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表式见附件1,用A3纸打印)1份;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表式见附件2,用A4纸打印)及佐证材料1份(要求不超过20页);
(二)各学院(部)推荐1-3名候选人,候选人按从事学科所属学院(部)进行推荐,原则上从学校“521人才培养计划”中选拔产生;
3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和推荐函(说明推荐人选及排序、表格填写内容审核情况)报送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liuj@zstu.edu.cn,联系人:刘洁,联系电话:86843651。
附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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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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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