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专业技术岗位增聘工作已于2012年12月完成,根据有关文件,相关人员的相应待遇从增聘起始时间的次月开始享受。出于合理避税的考虑,工资标准从2013年1月起调整,补发部分将在年终结算时一次性补发,具体时间根据计划财务处年终结算工作安排而定。公积金将由计划财务处在2013年7月调整、补发。
联系人:人事处许洲 计财处金希
联系电话:人事处3046 计财处3083
人事处、计财处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