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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发表于:2012-12-13  浏览人数: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期末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考风考纪教育,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严肃学生期末考试纪律,提高同学们的诚信考试意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我院良好的学风、校风,动员同学们积极备考,经研究决定,要求各班级组织开展 “诚信考试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活动时间

“诚信考试教育周”面向全院学生开展,活动时间:20121217-1223日。

二、活动形式

1、组织一次班会。各班级召开班会,进行深入细致地考前动员和教育,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的校规校纪。

2、履行一次承诺。组织以“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为主题的倡议动员和由全体考生参加的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活动。

3、开展一次宣讲。各班级组织召开好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诚信考试宣传,以考试违纪、作弊等原因受到处分的案例教育广大学生,营造违纪必究、作弊严惩的考试环境,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复习,诚信考试。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组织到位。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落实开展好“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周”活动。主动联系本班班主任参加和指导本次班会,做好班会记录。各班班长于1228日前,向学院提交活动开展情况(总结、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处。

2、多措并举,全面覆盖。充分利用板报、网络、宣传栏、公开信等多种渠道,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诚信考试的基本内容、要求和重要意义,将诚信教育落实到每个学生,使其在思想上产生共鸣,在行为上形成约束。

3、模范带头,相互督促。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要带头发挥模范作用,抵制、劝阻有作弊思想的行为,并带动全体同学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认识和对待考试目的以及考试结果。

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浙江理工大学考场规则》

3、《生命科学学院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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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考试倡议书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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