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科政〔2012〕14号
生命科学学院经费预算使用审批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院经费支出管理,细化财务管理制度,高效规范使用预算内经费,严格审核经费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均交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经费支出遵循“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按学校年度预算中确定的项目经费额度控制管理,合理统筹安排经费支出,保证学院工作的正常开展,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实行院长负责制的“一支笔”审批制度。学院所有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均由院长审批。金额小于3000元的预算根据财务预算审批制度执行;金额在3000-5000元的预算需由分管院领导与学院院长讨论决定;重大项目、大额经费超过5000元的支出需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院长因出差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审批手续期间,可由其委托书记或副院长代为审批,授权委托书必须报计财处备案。
三、经费使用实行预算审批制度。学院各部门使用业务工作经费必须事前做好财务预算单并报送学院院长审批。预算需要包括经费开支事由、总额并注明各单项经费支出明细。预算要提前做好询价工作,不能随意编报,乱报,要尽可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准确预算。若预算与实际开支差额巨大将追究具体操办人责任。预算审批单报送学院院长签字审批前需由基层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审核。预算审批单一式两份,手续齐备后交一份给学院办公室留存备案;一份自己留存正式报销签字时出示备查。
四、学院经费使用情况定期通报。学院各项业务费经费本由学院办公室保管。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每月向党政联席会成员通报;每年教代会上向学院全体教职工做财务工作报告。各项经费逐月使用情况接受学院教师与财务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物品采购必须合理规范。经学院院长审批预算后各部门涉及购置物品的必须2人以上(含2人)共同办理。经费支出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完整、合法、合规,并符合支出项目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六、所有经费支出的报销,原则上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节假日顺延),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报销凭证必须要有经办人、基层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及学院院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办理报销工作。
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过程中应遵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完善。
生命科学学院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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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学院各部门
浙江理工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