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科院关于做好文明寝室建设及学生成长导师工作的通知
各位干部教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浙江省高校文明寝室建设的工作要求,浙江省教育厅将于11月上旬开展高校文明寝室建设督查。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浙江理工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寝室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理工委办[2012]15号文)、《浙江理工大学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将于11月上旬开展阶段性总结。请各位学生成长导师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做好联系寝室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指导学生寝室文明建设,帮助学生健康成长。要求每位干部教师每月至少走访一次所联系的寝室,并及时填写《学生成长导师工作手册》。
附件1:《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浙江理工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寝室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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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生命科学学院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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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生命科学学院文明寝室建设学生成长导师年度工作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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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201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