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各本科课程任课教师:
为规范教学日历管理,现将本学期教学日历填写的相关说明简要通知如下:
1、教学日历格式不变,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后在“信息维护”栏教学日历项填入理论或实践课程教学日历。填写前请先确认该课程是否需要教务处统一印制期末考核试卷。
2、本学期教学时间按照学校校历执行。
(1)9月10日老生开始上课;
(2)9月27日,2012级新生开始上课;
(3)9月30日—10月7日,中秋、国庆节放假;9月29日上10月5日课;
(4)10月18-19日,校运动会;
(5)2013年1月1日,元旦放假;
(6)1月26日,寒假开始。
3、任课教师需在开学第一周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所授课程教学日历,同时将打印好的纸质稿一份交学院审查、存档。
4.要求各学院(部)在第二周组织专人对本学期教学日历(网络版、纸质版)进行集中审查,完成教学日历的收集装订工作。
5、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教学时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与本学院(部)教学秘书帮助解决。
教 务 处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