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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开展2018年度育才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8-03-07  浏览人数:

各相关学院(部)、有关单位:

接浙江省科协文件通知,2018年度育才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已全面开始。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推荐选拔工作遵循“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的原则,资助培养人员的条件是:

1.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我省“151”人才培养人员行列。

2.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之一承担过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3.具有浙江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或高校科协或省属企业科协的会员资格(我校教师均有会员资格),且按规定交纳会费。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0日后),技术职称在副高级以下(含副高级)。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相关学院(部)推荐1名。

三、推荐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纸质材料并电子版)及注意事项:

1. 请申报人在3月20日前登陆省科协官网(www.zast.org.cn)进入“浙江省科协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新用户需先注册,省级学会可使用省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的账号登陆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填报《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请表》。

2. 《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表式见附件2)

3. 《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项目申请表》一式4份(表式见附件3,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

4.项目申请人须在“浙江省科协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照片或扫描件(无法扫描上传的提交纸质复印件),无佐证材料的工作业绩不予采纳

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须提交项目立项文件、合同书,已完成的需提交验收证书或结题证书;横向科研项目提供项目合同书和到款证明;

(3)获奖项目需提交获奖文件或奖励证书;

(4)论文需提交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收录证明等;专著提交著作封面和版权页;专利需提交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

(5)其他相关的佐证支撑材料。

5.资助人的培养期为三年(总资助经费5万无,在立项第一年一次性拨付),自2018年起的三年内,受资助人应每年向省科协报告个人成长情况报告和资助经费使用绩效说明(第三年提交的报告和说明为三年的总体情况)。三年培养期满,省科协将进行期满考核。

6.受资助人在培养期内如使用资助经费出版科技、科普类书籍,应在正式出版物扉页上注明“2018年度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资助项目”或有体现“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资助项目”的文字内容,并向省科协送交3本书籍。

7.受资助人在培养期内,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省科协(或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主办的科普宣传、助力工程、科技咨询、建言献策等活动。

四、时间要求

截止日期:20183月23日前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好的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院(行政楼449)。

 

请各相关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有问题及时与校科协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黄珏

电话:86843278
邮箱: huangjue@zstu.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18年度育才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
2018年度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3.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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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1.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