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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关于下达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表于:2014-10-09  浏览人数:

学院各学科组、各位老师:

下学期本科生教学任务开始落实,具体要求与课表见附表。请各学科组对本学科组课程进行任课教师推荐,填写《生科-2014-2015(2)教学任务通知书》、《生科-通识课教学任务书》和《生科1415(2)教材任务书》(电子稿见附表,纸质稿到张燕处领取)。请各学科组在10月13日下班前将上述三份表格的纸质稿汇总到张燕处,电子稿发邮箱zhangyan709@163.com

三份表格请任课教师本人填写并签字,表格上方有填表说明,必须按要求填写准确、完整。谢谢!

生命科学学院

2014年10月9日

关于下达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教学单位: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已核对完毕,并转入教务管理系统任务库中,为了保证排课、选课及教材征订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教学任务落实中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各学院(部)遵照执行:

一、教学任务落实相关时间安排

1. 教学时间安排: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共17.5周。01-17周(201539-2015年6月30)为理论教学时间17-18周(201571-2015年7月7)为复习考试时间,本学期学校不再集中安排实践环节,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分散进行,或安排在假期进行。

2. 教学任务落实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务必按本学期教学时间安排要求落实教学任务,在1019日前将教学任务落实完毕,并于1027日前将落实完的教学任务及教材信息完整录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并核对正确。有关教学任务录入说明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一。

二、教学任务落实中的要求

1. 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符合主讲教师资格。

主讲教师必须具备:

1)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

2)《浙江理工大学新教师和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中确定的培养对象。

3)须获得由学校颁发、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学上岗资格证书。

2.教授每学年为本科生上课所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48学时。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浙教高教〔2012113号)要求,为推动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教授每年必须独立、系统、完整为本科生开设一门至少32学时以上课程(含实验课,但不含讲座、实习、实践类课程)。且每学年承担的教学工作总量不得低于48学时。

教授包含学科在本学院、但工作岗位不在本学院的其他人员,其上课计入学科所在学院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比例。思政系列的教授上课比例计入马克思主义学院。

在非学科所在部门工作的教授应主动联系学科所在部门,落实上课事宜

3、管理人员承担教学任务请参照浙理工人【201414号文件《浙江理工大学坐班制人员工作时间承担教学任务的有关规定》执行。

4、外聘教师的条件

各教学单位落实教学任务时,应尽可能安排本校教师,确因师资紧缺需外聘教师,原则上应聘任具有主讲教师资格、教学效果好的高校教师,并签订《杭州市教师互聘协议书》。

聘任非高校教师,必须填写《外聘非高校教师审批表》并附个人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报教务处审核。所聘人员需在所承担课程的相关领域实际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5.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教学工作总量以及学校对不同人员教学工作量的要求指导性意见,合理安排教学任务。

(1) 教师如有进修计划,原则上不承担教学任务,如因进修计划不确定而需承担教学任务的,务必提前落实好解决预案,以免影响正常教学。

(2) 各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均靠后的教师应适当控制其上课门数,帮助其提高教学能力,以确保教学质量。

(3) 开新课与新开课相关要求

开新课指所开课程为全校以前从未开设过的课程,新开课指所开课程为教师自己以前未主讲过的课程。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均须进行试讲,试讲由所试讲课程所在学院负责。

三、教学任务落实中教材的选用要求

各学院系部(教学基层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必须对本学期使用的教材一并落实,要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获省部级以上奖、国家规划、省部重点(统编)或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为贯彻教育部和中共中央宣传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参见附件)精神,凡是我校已开课程中有对应工程重点教材的,任课教师在指定教材中优先指定工程重点教材。不同课程,特别是跨学期的不同课程教材要避免重复征订。教学任务书中教材信息填写规范详见附件一。

附件一:《教学任务落实说明及注意事项》(教学基层单位用)

附件二:《教学任务落实、系统录入及排课工作注意事项》(教学秘书用)

主题词教学任务 教材 通知

发:各学院(部)

浙江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4930日印发

01-附件一:(发教学基层单位)教学任务落实说明及注意事项.doc

03-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坐班制人员工作日上课有关规定的通知.doc

生科-2014-2015(2)教学任务通知书.xls

生科1415(2)教材任务书.xls

生科-通识课教学任务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