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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关于2014届夏季本科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表于:2014-05-27  浏览人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程的安排,2014届夏季本科毕业生已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阶段,为保证毕业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登录

学院于65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成绩登录工作,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

二、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定

1.学院于69日前完成毕业资格终审工作,并将结果报教务处。

2.学院于69前完成学生学位绩点的统计工作,并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本学院学生学士学位授予情况,学位分委员会决议及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于69日下班前报学位办(教务处)。

3.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于610日对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进行审议。

4.对于本学期仍有在修课程(除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的学生,学院于628日前完成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学位办)。

5.教务处(学位办)于630日前将第二批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报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6.对于仍有课程、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不能毕业的学生,可于630日前申请超出标准学制继续学习。

三、证书发放

610日获得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的,证书在毕业典礼后发放;630日获得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的,证书在630发放。证书需发放到学生本人手中,并做好证书发放的登记工作。

四、成绩归档

630日前完成毕业生成绩打印及归档工作。要求打印学生最高成绩一式两份,一份放学生档案,一份存学校档案馆;同时打印学生全程成绩一份,存学校档案馆。

教 务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