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关于申报“纺织之光”2015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中纺联函〔2015〕3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15年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 本次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重点面向纺织服装类相关专业或服务纺织服装产业人才培养的专业,突出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重点奖励近年来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优先奖励教学一线教师所取得的成果。项目必须具有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 原则上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且与纺织服装艺术设计类专业相关的教学成果,经过材料的充实、完善和进一步总结、提炼后,可参与此次成果申报。已获得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且近两年内容有较大的改革与创新的项目也可申报。
3. 近五年来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项目,不再申报。教材暂不列入本次申报范畴。
4. 各项目组可自行安排鉴定或验收,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鉴定。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组织和指导教师填写《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并对申报成果项目进行审核与排序,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和反映成果的总结材料(一式2份)以及成果申报汇总表等由教学秘书统一报送学校。
2.4月底,学校组织专家开展成果项目的鉴定推荐工作。
3.相关文件和表格(含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通知、申报书、填写说明等)可在教务处网页或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www.ctes.cn)查询和下载。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水平和质量。
教务处联系人:徐宇清,电话86843069,邮箱:yqxu@zstu.edu.cn。
附件2: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doc
附件3:纺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
附件4:申报书及填报说明.doc
附件5:汇总表.doc
附件6.doc
附件7.doc
教务处